关于二期机械立体车库维保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长兴县中医院
二. 采购项目:二期机械立体车库维保
三. 采购组织类型:院内谈判
四.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二期机械立体车库维保 |
年 |
2 |
25万元 |
全包 |
|
五.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 申请理由:
机械立体车库属特种设备类别,该设备整体设备由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装,日常运行比较频繁,从设备安全运行角度考虑,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只有原厂的维修和配件才有保障,另原厂维修能及时提供备品,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七. 拟定供应商:
1. 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 拟定供应商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城路 358 号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职务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张俊杰 |
副主任 |
长兴县人民医院 |
2 |
李力 |
工程师 |
长兴县妇保院 |
3 |
张金龙 |
工程师 |
长兴县中医院 |
九.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报告附件
十. 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签字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