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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保安服务单位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2作者/来源:

根据《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现就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分院保安服务单位招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谈判,欢迎已是长兴县政采云平台定点供应商入围单位前来参加。

一、 招标概况

1.招标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2.招标时间:2022822日下午1340

3.开标地点:长兴县中医院2号楼151520会议室

二、招标内容、预算金额

1.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保安服务单位招标采购,合同有效期两年,服务期满后,如双方合作满意,经集团党委会讨论是否续签合同。

2.预算金额:每人每月中标单价最高限价为4000元,医院支付给中标单位的服务费以保安人员实际到岗人数*保安人员每人每月中标单价结算。

三、投标须知及投标文件要求

1.来投标的单位必须是长兴县政采云平台定点供应商入围单位。

2.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分院由虹星桥分院、泗安分院、洪桥分院、吕山分院、李家巷分院、画溪分院、夹浦分院7家单位组成。

3.违约责任,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4.投标人应按中标单位保安人员工作内容及要求(附件)及时保质保量提供服务。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6.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提供(复印件需按顺序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及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2)保安人员每人每月中标单价等应作出书面承诺保证;

3)给予招标方的其他优惠条件等;

4)投标人业绩;

5)投标人相关信息(详细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              

8.投标文件合订一册包装密封,并将投标报价一览表放在标书首页。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2812 日至2022819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00

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

地点:长兴县中医院门诊四楼保卫科

联系人:张科长,电话13705828339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82213:40长兴县中医院2号楼151520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六、开标与评标

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择优中标1家单位。评标工作由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物资集中采购调配管理中心负责。评标专家按《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产生。

附件:中标单位保安人员工作内容及要求


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

             2022年812




附件:中标单位保安人员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次服务内容为参与医院保安保卫、秩序维护、消防消控、疫情防控以及医院需要落实的其他工作,具体如下。 

(一)保安人员工作内容

1.保卫保安:负责医院范围内的保卫保安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必须认真履行治安安保各项职责,杜绝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反恐培训与演练。保安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医院范围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落实停车秩序与停车安全。

2.秩序维护:医院每日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3.消防消控:保安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医院范围内的消防消控等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相关规定落实消防设施检查巡查及演练培训。

4.疫情防控:根据上级文件和院级会议纪要,严格执行防控规定,严防疫情事件发生。

5.其他:医院需要落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对保安工作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载明工作计划内容、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等项目,并提交采购人确认后组织实施。

2.所有保安人员应自觉遵守被服务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供应商负责其派驻被服务单位的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与业务训练以及不定期组织对服务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3.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保安服务要求,接受采购人对保安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指导。对经试用不合格的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或不履行职责的或违反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的保安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退换调整的意见,供应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整。

4.协助保卫科建立高标准的员工安全防范体系和医警联动体系,确保医务人员的人生安全。

5.协助保卫科建立无死角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常态化的培训、演练和考核机制,高度关注消防隐患的监测和质量改进,尤其是质量改进项目的开展;

6.医院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增派人员的必须无条件到位,补助按协议到位。

7.建立门卫交接班制度和消防治安巡查制度。每天开启使用相关报警设备设施,做好服务区域的定时和不定时的巡更,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8.加强对保安队伍的领导,保安人员必须服从双重领导,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尽职尽责,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秩序,防止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9.保安人员须严格执行采购人及供应商所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

10.供应商须维护正常的保安队伍建设,队员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或离岗,且应持有上岗资格证。如遇保安员辞职的,应及时补充人员。

11.保安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配合采购人管理人员维护医疗、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发现情况应立即处理。

12.在执行任务时,保安人员必须着装统一,必须维护医疗、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如有案件的发生,保安人员必须保护好现场,同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为侦破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及时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生的违法案件和违法嫌疑人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现场,应先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

13.认真管理医院内部的交通安全工作,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和查验,对出院货车及载有货物的车辆进行查验登记,对各类物资进行查验,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管理,对场地秩序进行维护,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进行交通巡逻保卫工作。

14.对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应立即处置发生在采购人内部的紧急事件,如医疗纠纷方面的突发事件和突发恐怖事件等,具体以医院应急预案为准。

15.如供应商在本院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采购人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如在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自身或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按实际损失赔偿)。

16.供应商人员发生安全事故、伤亡事故的,供应商应及时报告或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7.保安人员不得有超出正常职责范围外的事项,不得在值勤时间内出现不安全行为及影响采购人形象的事件。

18.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有效沟通,避免投诉和不良事件发生。

19.供应商应每月定期、不定期的对派驻在医院的保安人员进行检查,严禁保安在上班时间喝酒、赌博、玩游戏、睡觉、看报纸等。